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品牌管理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软件开发;软件外包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物联网应用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文艺创作;摄影扩印服务;电影机械制造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房地产开发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